您現在所在的位置 :
首頁 > 專題 > 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 > 邊督邊改
| 索引號: | 4311000015/2021-02198 | 分類: | |
| 發文機關: | 市生態環境局 | 發文日期: | |
| 名稱: | |||
| 文號 : | |||
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永州市轉辦群眾信訪舉報件邊督邊改情況公開
(第 二十五 批 2021 年 5 月 7 日)
第二十五批轉辦我市信訪件8件,調查核實、處理和整改情況如下:
|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處理情況 |
|
1 |
D2HN202104300077 |
瀟浦鎮塘背社區鄧家村小組,村內垃圾隨意傾倒、焚燒,導致臭氣熏天,空氣污染,希望鄉鎮統一處理,放置一個垃圾集中收集箱。 |
永州市江永縣 |
大氣 |
5月1日下午,經瀟浦鎮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調查核實,該舉報件反映問題部分屬實。 其中反映“村內垃圾存在定點傾倒和未放置垃圾收集箱”問題屬實;其他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瀟浦鎮塘背社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提升居民的環保意識,確保門前三包政策及“加強人居環境整治、禁止露天焚燒”工作家喻戶曉并落實到位。同時加強保潔員的管理、考核、督查,確保每天按時清掃垃圾,不留死角死面。 |
已辦結 |
無 |
|
2 |
X2HN202104300068 |
永州市藍山縣利華塑料顆粒廠生產污水直排,污染水源。 |
永州市藍山縣 |
水 |
2021年5月1日,經永州市生態環境局藍山分局、縣科工局、新圩鎮人民政府現場調查核實,該信訪件舉報內容部分屬實。其中反映“永州市藍山縣利華塑料顆粒廠生產污水直排”問題部分屬實,“污染水源”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接到該信訪件之前,藍山縣相關部門已介入調查處理。 |
已辦結 |
無 |
|
3 |
X2HN202104300062 |
永州市零陵區黃田鎮名山嶺村八耳坪養豬場養殖廢水隨意排放,污染地下水、水塘,臭味擾民。 |
永州市零陵區 |
水 |
2021年5月1日下午,零陵區農業農村局、區畜牧水產事務中心、永州市生態環境局零陵分局、永州市農業農村綜合行政執法支隊零陵大隊、黃田鎮政府等工作人員到現場調查核實,該信訪舉報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反映“永州市零陵區黃田鋪鎮名山嶺村八耳坪養豬場養殖廢水隨意排放”問題屬實;反映“污染地下水”問題不屬實;反映“污染水塘”問題屬實;反映“臭味擾民”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永州市生態環境局零陵分局對零陵區黃田鋪鎮八耳坪生態養殖農場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2021年5月3日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5月5日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責令立即停止排污并整改到位。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4 |
D2HN202104300048 |
永州市冷水灘區普利橋鎮石子塘村潘某養豬場,糞水遍地,污染地下水,異味嚴重擾民。 |
永州市冷水灘區 |
水 |
2021年5月2日, 經區農業農村局、永州市生態環境局冷水灘分局和普利橋鎮政府聯合調查核實,該信訪舉報件反映的問題基本屬實。其中反映“普利橋鎮石子塘村潘某養豬場,糞水遍地,異味嚴重擾民”問題屬實;“污染地下水”問題不屬實。 |
基本屬實 |
處理情況:2021年5月2日,永州市生態環境局冷水灘分局對養豬場場主陽艷平制作了《調查詢問筆錄》、《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責令其:1、停止違法行為,適當減少生豬養殖數量;2、立即修建廢水處理設施,做到污水不外排;3、對豬糞收集池進行硬化,修建好遮雨棚;4、將已造成的污染物全面清理到位。 |
未辦結 |
無 |
|
5 |
X2HN202104300029 |
永州市祁陽縣黃泥塘鎮生豬養殖場(由下埠頭村禁養區搬遷至此),未批先建,養殖廢水直排魚塘,污染稻田、湘江。曾向有關部門反映,未得到解決。 |
永州市祁陽縣 |
水 |
5月2日,經祁陽縣農業農村、環保、黃泥塘鎮鎮政府聯合調查核實該信訪舉報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其中反映“養殖場未批先建”問題屬實,反映“養殖廢水直排魚塘,污染稻田、湘江”問題部分屬實,其它問題不屬實。 |
部分 |
處理情況:針對該農場存在的應急池未防滲等環境問題,市生態環境局祁陽分局依法對其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永環責改(祁)字〔2021〕29號),責令該農場于7日內完成整改。 |
已辦結 |
無 |
|
6 |
X2HN202104300035 |
永州市東安縣駿宇固體廢物治理有限公司借河道清淤(洲頭前渡口至歧嶺腳渡口段)非法采沙,制沙廢水、淤泥直排湘江。 |
永州市東安縣 |
生態 |
2021年5月2日,經東安縣水利局、永州市生態環境局東安分局、石期市鎮政府聯合調查核實,該信訪舉報件反映的問題部分屬實:1.“永州市東安縣駿宇固體廢物治理有限公司借河道清淤(洲頭前渡口至岐嶺腳渡口段)非法采沙”問題情況不屬實; 2.“制沙廢水、淤泥直排湘江”問題舉報情況部分屬實。該公司制砂廢水經壓濾設備壓濾后循環使用,場地沖洗廢水未收集處理直接外排。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2021年5月6日,永州市生態環境局東安分局對東安駿宇固體廢物治理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永環責改(東)字﹝2021﹞22號),責令其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擬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立案查處。 |
已辦結 |
無 |
|
7 |
D2HN202104300026 |
永州市江華縣大圩鎮大塘村,原村干部開辦的崩求渦采石場,挖山毀林盜伐生態林近萬畝;永州市江華縣大圩鎮心合村采石場爆破開采礦石,毀壞村民房屋,噪音擾民;永州市江華縣大圩鎮政府的垃圾焚燒爐污染空氣。 |
永州市江華瑤族自治縣 |
生態,大氣,噪音 |
5月2日,經江華縣自然資源局牽頭,組織縣林業局、縣應急管理局、縣住房保障服務中心、市生態環境局江華分局、大圩鎮人民政府現場核查,該舉報情況部分屬實。其中反映“大圩鎮政府建設垃圾熱解爐”問題屬實;“永州市江華縣大圩鎮大塘村原村干部開辦的崩求渦采石場,挖山毀林盜伐生態林近萬畝和大圩鎮心合村采石場爆破開采礦石,毀壞村民房屋,噪音擾民”問題不屬實。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已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公司對垃圾熱解爐周邊大氣進行監測,待監測結果出來后再確定處理辦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
8 |
D2HN202104300024 |
永州市寧遠縣冷水鎮神下社區,紅獅水泥集團水泥廠未批選建,一直違法生產,破壞生態環境,粉塵污染嚴重,未得到解決。曾多次向督察組舉報,6位村民被當地政府打擊報復,存在包庇、縱容行為。 |
永州市寧遠縣 |
生態 |
4月30日,經寧遠縣自然資源局、發改局、科工局、林業局、水利局、住建局、應急管理局、信訪局、市生態環境局寧遠分局、冷水鎮人民政府、項目指揮部聯合調查核實,該信訪舉報件反映情況部分屬實。其中反映“未批選建、破壞生態環境,粉塵污染嚴重,未得到解決”問題部分屬實;反映其他問題不屬實,該遷建項目正處建設期,未生產。6位村民因犯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不存在打擊報復、包庇、縱容行為。 |
部分屬實 |
處理情況:1.寧遠縣自然資源局對該公司超出用地批準面積平整土地行為,依法責令停止違規行為,并行政處罰;2.市生態環境局寧遠分局對該公司施工期間未落實污染防治措施,依法責令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并立案查處。 |
未辦結 |
無 |
湘公網安備 43110302000125號